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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9-03-29 15:39234

高学会〔2019〕58号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各理事单位:
  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发挥会员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的积极性,探索在“双一流”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改革发展提供更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与经验支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开展“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聚焦“双一流”背景下中国高校国际交流合作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及难点问题,课题研究方向应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请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
  研究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凸显研究的学术价值。研究成果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价值。最终研究成果须包括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鼓励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两类,其中重大攻关课题不超过4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同时申报理事单位1:1配套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调研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立项后,由学会统一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并按照资助金额编制开支计划。学会将拨付重大课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各理事单位。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为引智分会理事单位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时必须明确课题类别,最终立项类别由评审专家组确定。申请书(一式3份)须由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本年度专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参加立项遴选的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分会联系人:
  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杨帆  电话:028-85405147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行政楼社科处210室,杨帆(收)
  邮编:610064         邮箱:yang_f@scu.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于洪洪
  电话:010-82289799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双一流”建设与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指南

  重大攻关课题:
  1.“双一流”背景下境外办学发展研究;
  2.“双一流”建设的人才国际化战略研究;
  3.高校服务“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案例研究;
  4.外国人才引进“软环境”建设研究。

  重点调研课题:
  1.“双一流”建设的国际化战略制定与实施;
  2.新形势下国际处角色定位与未来发展;
  3.高校国际化管理机制与评价指标研究;
  4.“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与科技创新研究;
  5.外国人才引进平台搭建与服务保障研究;
  6.新型国际化人才培养实践研究;
  7.大学国际联盟与国际合作拓展研究;
  8.大学在中外人文交流中的影响和作用研究;
  9.海外孔子学院未来发展机遇与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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